「為人生而藝術」和「為藝術而藝術」,是一直以來爭辯不休的題目,但從來沒有人提出為名利而藝術。

為名利而藝術未免顯得太自我和俗氣了,所以只適宜藏於心底,當然不宜宣諸於口。

美學家祈貝爾(Clive Bell)曾指出:藝術家都有宗教家的情神,藝術家為了自己的理想,會不顧作品是否賣錢而照畫可也。我對他所言有一點質疑,其實宗教家傳福音不想有很多人歸信嗎?藝術家不也是希望有人賞識其作品嗎?但二者在不得志時,都需要一些令自己安心的理由。

我曾對自己說:我不介意名利得失,只求自己的作品可以面世,至於別人是否喜歡和怎樣評價,那是不由得我的事。但現實是:如果無名,那麼連發表的機會也沒有;如果無利,那麼負擔昂貴的成本去搞藝術是十分吃力的。

我從事攝影至今已三年,作品不下百餘,雖然教授讚我的作品比一些得獎的還要好,可是我卻未拿過獎,自然也無門徑獲刊登的機會。攝影器材、菲林和沖晒都是大開支,偶爾賣幾張相,只是杯水車薪。

一些朋友打趣地說:「你現在多大年紀?幾時會死?死後或許會成名。」這死後會成名的希望,不知是不是藝術家聊以自慰的方法,如鍾玲在一篇小說【黑原】中所說:「今生得不到的,來世也會得到。」請恕我直言:今生得不到的,來世更會得不到!科幻小說家張系國在一篇小說中描述:未來人類可以換掉身體,一位藝術家「輪迴」了幾世,一心想嚐一嚐「死後成名」的甜蜜,可是他的作品在他幾生中仍是無人青睞,最後他決定「氣化」(人間蒸發)自己,一了百了。這幻想的故事,其實十分現實,人類歷史越長久,累積的已故藝術家越多,而新進藝術家更如天星海沙,人家連新人生人也應付不了,又那有時間再發掘無名死人的東西?

死後成名的希望固然虛妄無憑,但「大志未竟,兒女繼後」也是不切實際。唐代「大曆十才子」之一的盧允言可算是一個殊例,盧允言雖有才華,但數次應考進士而不中,後來當過監察御史,可是為人誣陷,其一生可謂鬱鬱不得志,幸好後來他的四個兒子都中了進士。不過,我不願給自己的兒子任何壓力,而是讓他們隨個性走自己的路,更何況我現在還未結婚,而且即使結了婚,也未必一定有孩子。

我只想在今世成功,為人生、藝術和名利而創作,也請讀者恕我的俗氣吧!

(原載於澳門日報 一九九0、八、十九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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