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颶風艾克(Ike)吹襲美國德克薩斯州,相對於總統大選、華爾街股市暴瀉,這並不算是大新聞,不過,文人的性格就是喜歡小題大做。那麼,你以為今次筆者會說甚麼呢?
在艾克登陸之前,當局已經三申五令,敦促德克薩斯州居民撤離風暴範圍,但仍然大約有二千人選擇留下,結果當局出動海陸空救援人員,逐家逐戶搜查,將這二千人救出,可惜已有四名德克薩斯居民罹難。早前不願意撤退的人事後搬出各種理由,例如某人說:「我們知道颶風會來臨,但沒有想過情況會如此糟糕。」
到底人們是否有權利選擇停留在災區呢?災難發生之前,政府有沒有權力強迫他們離開呢?發生之後,政府又有沒有義務拯救他們呢?這是倫理學家、法學家、公共健康學家爭論不休的題目。無論如何,美國的個人主義,是這些問題的產生因由。
這並不是美國西南部首次受到颶風嚴重侵襲,讀者還記得二零零五年新奧爾良的卡特里娜嗎?無論是災前防範、災後救援,都可謂一塌糊塗。【美國新聞及世界報告】雜誌曾經指出:跟新奧爾良一樣,荷蘭整個城市亦是在海平面以下,但很多年之前荷蘭已實施了一套有效的防禦系統,那作者婉轉地說:荷蘭的方法沒有轉移到新奧爾良,是因為不適合美國文化。一位法律學家在一場名為<雙城記>的演講中,比較了二零零三年加拿大多倫多市怎樣控制「沙士」瘟疫與新奧爾良對卡特里娜的應變措施,他說多倫多市十分成功,在三個月內人們自願地接受隔籬,這是社會凝聚力的結果;相反,新奧爾良則陷於分崩離拆的混亂。一位葡萄牙學者稱讚多倫多市是「聰明城市」的典範,那位學者亦有提及新奧爾良,言下之意,似乎那是「不聰明的城市」。多倫多市模式能否套用在美國呢?我恐怕這又是不適合美國文化。
美國文化極之排斥「家長主義」(parentalism),例如電單車鐵騎士不願意穿戴頭盔,理由是不喜歡政府扮演家長的角色,許多人認為一個有判斷能力的成人,可以自由選擇做任何事情,即使可能有極壞後果,只要這後果不影響他人就可以。其實,嚴格來說,世界上很少事情絕對是只有影響個人的後果,倘若有人拒絕離開風災範圍而受傷,那些人的醫療費用便需要由整體社會承擔,再假設傷者無法復原而失去工作能力,政府便要照顧他們一生。更重要的是,那些救援人員要冒險進入災區挽救他們,最近香港有兩名消防員殉職,試想像:假設有人選擇留在起火地點而迫使消防員衝入火場,那麼死者家屬又有何感想呢?
兩個月前,筆者與內子遊覽死亡谷國家公園,其中一段路沒有鋪設柏油,我們問管理員駕駛小房車能否到達目的地,她回答:「一定要使用四輪驅動車,如果你一意孤行而在�堶惆�困,你當然可以打手提電話向我們求救,拖車費是一千美元。」相信讀者已經猜到我說這故事的用意是什麼,那二千名被拯救出颶風區的災民已失去家園,照道理一般人不應該對他們說落井下石的話,不過,筆者不是一般人,我認為政府應該向他們每人收取一萬元拯救費。
筆者知道很多美國人都不喜歡聽我的言論,但這不打緊,這篇文章是用中文寫的,美國人當然有權選擇不學習外語,不理會外國輿論怎樣看美國。
2008.9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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