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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余創豪

 

我住在澳門東亞大學宿舍時,幾乎每天都騎單車往路環運動。

某日,我將單車鎖在某地之大樹幹後,便走上一條自己從未到過的山路。走至半山時,我忽然見到遠處的小樹林有些東西在蠕動,害怕感使我呆了幾秒,”不會是什麼猛獸吧?”但好奇心驅使我走上前去看,天!的確是野獸!是色狼!一個男人將一名少女按在地上,那少女的衣褲已被扯破,她只是死命掙扎,卻沒有揚聲。

我那刻也如獸般,急速衝前,那男子還未站起,我已經踢了他兩腳,他的鮮血與我的吼叫同時湧出。

那人滾開幾步以外,跟著霍然而立。這時我才看清楚他,他肌肉十分發達,而且比我高出一個頭。我震顫起來,自己太衝動了!剛才為什麼不拿石頭、木頭把他,令他一擊不起呢?

他滿面怒容,雙目如鷹,向我徐徐走近,步履如大象般有力。我不等他走過來,便衝上去出拳,但打空了,跟著我腹部受擊,然後是後肩、前臂……

突然那壯漢大叫一聲,攻勢停止下來,我不去分辨發生什麼事,已趁機反攻了十多拳,我也不理會打中他什麼部位,雙拳只是直、橫、勾、抽……從不同角度打出,那壯漢嚎叫著,之後便如免竄窟,迅速自樹林中消失。

他走後,我才感到痛楚,我的神經仍然繃緊,所以雙拳還維持著作戰姿勢,雙腳還釘在原地。這時我才看到那少女在我附近拿著一塊大石,原來剛才是她協助我。

很奇怪,她沒有哭,只是平靜地以感激的目光看著我。

我問她:“需要報警嗎?”

她原來平靜的臉馬上變了色,她尖聲說:“不!不!先生,謝謝你,不用找公安人員了!”

她的口音有點不同,我再望一望她破爛的衣服,已猜到她是什麼人了。

我問:“小姐,你是由哪裡來的?”

她駭然而走,我拉著她道:“小姐,我沒有惡意,你現在這副模樣,走出去太受人注意了。”

她停下步,低著頭問:“先生,你可以去為我買一套衣服嗎?我表姑丈在澳門,我遲些可找他還錢給你的。”

我略一遲疑,跟著說:“好吧!”我邊走邊說:“你等我一會。”

我回頭一望,她正在微笑著,那是一種發自內心最純真的笑,她是在慶幸自己出路遇貴人吧?

我騎單車去市集時,腦中一片凌亂。我有三個選擇:一、真的去幫她買衣服;二、通知警方;三、不理她,就此回校。唉!我應該怎麼辦呢?

我知道:以我的性格,幫了她一次,我可能會再幫下去,這樣終歸會導致我惹上官非啊!我想起了一年去年的舊聞:美國有十一位神職人員被判入獄,因為他們協助幾名薩爾瓦多人及危地馬拉人偷渡入境,並且提供安身之所,檢控官說:“這審判結果可以讓那些動機偉大但方法錯誤的人士,得到一個反省機會。”

報警嗎?去年讀英國文學,曾經讀過這樣一個故事:有一個美國男孩,假意協助一名逃犯潛逃去加拿大,他找警員拘捕那逃犯時,逃犯的目光令男孩十分內疚。我馬上聯想起那少女感激的目光、信任的笑容,我又幻想:她被戴上手銬的那一刻,眼神將會是多麼怨毒、臉容會是多麼痛苦。我那樣做,可能會影響她今後的人生觀。從她的年紀看來,她應經歷過人與人不能互相信任的那十年,我忍心要她一傷再傷嗎?

我可以不理她嗎?但想起了“聖經”中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:有一個人被強盜洗劫和毆打,受傷在路旁,有祭司和法利賽人先後路過而不理他,終於他被一位撒瑪利亞人救起。難道,我要做“聖經”所譴責的祭司和法利賽人嗎?

倫理學的等級主義、處境倫理……現在竟然全不知怎樣去應用。直到買了衣服,我仍然未下決定。

忽然想起:以往我太好管閒事了,結果多數到頭來都是管不來,今次應該也不會例外,那麼,我還是不理會她了!

於是我將單車調頭,想著那套衣服應該送給誰、有什麼朋友將會生日,但是我總覺得有點不妥,是什麼不妥呢?當單車駛至一戶人家時,我見到一隻狼狗。狼!該死!我竟然犯了不可寬恕的疏忽,那色狼若是再回頭,那少女豈非遭殃?

一想及此,我風馳地向著路環駛去,途中有幾次幾乎發生意外。

抵達後,發覺她不在了!我急得幾乎流出眼淚,在那裡打了幾轉,我大喊:“你在那裡?你沒有事吧?”忽然,她自一堆草叢中冒出來。

她舒一口氣,說:“我怕那人會回來,所以才躲起來,而且……”她低下頭來,望一望我,輕聲說:“我要……肯定……你……公安……不帶來……對不起……”

我向四周揚一揚手,表示沒有其他人,然後笑道:“我明白。換衣服吧!我要走了。”

“慢走!請等一等,請轉身!”我遵命而背向著她,她一邊更衣一邊說:“先生,我表姑丈在澳門,你可以幫我找他嗎?”

我想:“唉!越來越大件事了!不過,打一個電話只是舉手之勞罷了!以後的事就由她表姑丈處理了。”

我說:“電話號碼呢?”

“沒有,只有地址。”

我沉默了一會,心想要送她過澳門也不太困難,雖然澳門大橋設有警崗截查出市區者的身份證,但從來不查大學校車,而校車司機也從來不查乘客的學生證,只要我送她上校車,已算是仁至義盡了。她有地址,自然可以自己找表姑丈。她換好衣服後,我便向她說出計畫。

她再次展現那感激的眼神、信任的微笑。她說:“先生,我已經一天沒吃東西了,我……”

“沒問題,跟我去餐廳吧!”

當我們走近一間餐廳時,迎面來了一名巡警。

她輕聲說:“鎮定點。”

警員只是擦身而過,我與她相視而笑。突然,警員喝道:“不要走!”跟著走到我倆身前,警員打量著她腰際,我明白出了什麼事!她沒有撕去褲子的紙商標!我開始渾身發熱。

警員問她:“這套衣服不太合身吧!”

她答:“這是新的。”

“身份證?”

“我沒有……”

“那麼你要跟我去警局一趟。”跟著警員指著我說:“你的身份證呢?”

我遞上香港身份證。腦海頓時浮現起許多形象:父母親、妹妹、老師、同學、校長、開除令、傳道人、牧師、教會朋友、拘留所、法庭、監獄……我身體漸漸由熱變涼。

警員檢查完身份證後,再問:“你是她什麼人?”

“……”

少女說:“我不認識他,我向他問路,他給我帶路吧!”

警員打量著我問:“你是幹什麼的?為什麼由香港過來?”

我出示學生證,說:“我是大學生。”

“唔,這裡沒你的事了。剛剛來澳門吧?澳門很複雜,以後不要胡亂跟陌生人搭上。”警員說完後便帶她離開。

臨走時,她仍報以我那種感謝的眼神、信任的笑意,我卻表情木然。

我呆望著她的背影,默默地為她祈禱。警員、少女、我自己,都做了自認為對的事,我禱告應求什麼?能求什麼?咒詛警察?求神幫助少女逃脫?求神赦免我?求什麼?我喃喃自語,不知所云……

 

(原載於“活流” 1987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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