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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照片是我在美國德薩斯州達拉斯城拍攝的,一叢紅葉爬出磚牆,好奇地窺看我這個異鄉人,我直覺地舉起相機,捕捉了這人間艷陽,春去秋來、一榮一枯的紅葉,就這樣在數碼世界中永�琣s在。封底照片是我到亞歷桑那州郊遊時攝下的。自然,以億萬年的耐性,雕鑿了這色彩斑斕、充滿幾何美學的洞穴,躺臥池畔,仰望洞心,在繁囂城市生活下的侷促心靈,突然飄進了悠悠無極的宇宙博覽館。藝術,就在生活中,生活,也在藝術中。 「藝術並非只在象牙塔中,而是遍佈於日常生活�堶情A一草一木、一磚一瓦、一山一石、一幅廣告設計、一首流行歌曲、一張雜誌封面的照片,都可以是上乘藝術。」以上已是老掉牙的話。然而,這只是一個理想,藝術彷彿仍有明顯的界線,一些人仍是苦苦地捍衛藝術的「藝術性」,在今天,你可能還聽見人們說:「記者的新聞文學、報紙的專欄文章,並不是真正的文學;攝影作品、電腦繪圖並不能跟油畫、雕塑相提並論;只有古典的亭臺樓閣才有美感,高科技產品沒有詩意。」這種狹義的藝術,主要是將藝術當為一種產品,正如美學家蘇珊朗祖(Susanne
Langer)所說,什麼算是藝術,是基於傳統接受那些產品,例如油畫、雕刻……。哲學家保羅威斯(Paul
Weiss)索性列出一張清單:建築、雕刻、繪畫、小說、詩歌、音樂、舞蹈……,觀賞者只需憑產品名稱決定什麼是藝術。不消說,你會認為這定義太重排他性。 另一方面,「藝術」一詞的用法卻又十分廣泛,幾乎凡是有創意和靈活性的東西,都可以叫做藝術,例如管理學大師提倡「管理的藝術」、心理學家弗洛姆(Erich
Fromm)著有【愛的藝術】,【孫子兵法】的英文譯本,題目是【戰爭的藝術】(The
art of war)。「管理」、「愛情」,都沒有實質的「產品」,而戰爭的後果相當可怕,屍橫遍野、血流成河,又有甚麼藝術性的美感可言呢?換言之,這種廣義的藝術注重創造和靈活駕御這過程。如此說來,人生中幾乎所有東西都可以是藝術,可是,這定義又未免太籠統和空泛吧? 我並沒有萬丈雄心去解決這問題,其實,莫說應該如何界定所有藝術,即使在文學這項公認的藝術�堶情A文學的界線已是爭論不休的難題。二十多年前,劉紹銘教授在香港中文文學周演講時打趣地說:「有人提出純文學,那什麼是不純的文學呢?」 曾經想過要將本書定名為【與生活一起的藝術】,或者是【藝術化生活】,在前者「藝術」是名詞,在後者「藝術化」是動詞,藝術不單是「產品」,也是「過程」,以名詞或者動詞來表達藝術,都無法涵蓋藝術既是產品、亦是過程的豐富特質。後來太太提議:何不改為【與生活一起藝術】,省去「的」字,「藝術」就涵蓋名詞、動詞、產品、過程的意義。 這本散論式的小書,零星地記錄了我二十多年來在藝術之路的探險,我在大學第一個主修是傳播理論學系,我經常在報章發表文章,但有一次一位朋友看過我的文章後說:「我想閱讀真正的文學。」自己第二個主修是美術,專門是電腦繪圖和攝影,有一次自己把相片給予一位畫廊負責人評鑑,希望可以獲得展覽機會,但她回答:「這個畫廊只是展覽專業藝術品。」後來,自己在電腦方面發展,有趣的是,不少攝影師都受過傳統藝術家排擠,可是,數碼攝影漸漸流行之後,採用傳�s膠卷的攝影師,卻認為電腦影像並非正宗攝影藝術。上了研究院進修之後,自己的興趣轉向哲學和心理學,於是開始以哲學中的美學(aesthetics)和心理學理論分析藝術,我雖無驚人洞見,但也感到豁然開朗、其樂無窮。不過,我卻發現另一個有趣的現象:一些人以為,沒有從事藝術創作,才能夠以一種超然事外的客觀態度研究美學,而藝術家卻「不知廬山真面目,只緣身在此山中」。 藝術仍有高下長短之分、正道旁門之別,又豈是脫塵出世、清高淡泊呢? 在這�塈畯n感謝教導我美術史的歌樂克(K.
Crocker)教授、帶領我認識電腦繪圖的祈理士(W. Kelley)教授、幫助我研讀美學的奇地(D.
Cady)教授,還有在香港、澳門常與我討論文學的鄭妙珊小姐、林佐瀚先生、吳淑鈿教授、陳德錦教授,與及對我鼓勵不絕的王仕卓前輩、關慈安前輩。此外,【澳門日報】的湯梅笑小姐、【中央日報】的宋雅姿小姐、【世界日報】的孫靖洋先生,給予我無數次發表的機會,在此我衷心致謝。最後,內子與家人對我的支持,是這本書能夠面世的重大因素。 余創豪 二零零三年七月 目錄 第一輯:文苑英華
第二輯:丹青妙思
第三輯:浮世獵影
第四輯:歌聲淚影
第五輯:生活藝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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